番禺区完成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编办2015-04-14


    市编办网讯
  2014年9月下旬,番禺区作为广州市民政局唯一指定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试点区,全面启动了农村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番禺区编办会同区民政局,历时两个月,根据省、市编办的指导意见,参照东莞农村五保供应服务机构登记范例,做好敬老院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的相关业务指导工作,认真进行登记材料受理、审核和核准,全区9家镇、街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已全面完成。登记名称与区民政局核发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机构名称一致,不核定事业编制,经费来源为经费自理,院长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委派(任命)。(番禺编办 陈卫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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