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公布第一批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 来源:广州市荔湾区编办2016-08-29

 
    市编办网讯  近日,区政府印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第一批)的通知》(荔府〔2016〕11号),对区监察局、民宗局、发改局、教育局、司法局、人力社保局、审计局、民防办、档案局等8个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公布,标志着荔湾区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权责清单的编制,既厘清了政府部门纵向和横向间的权责关系,更为人民群众加强对政府权力的监督搭建了桥梁。下一步,区编办将加快推进权责清单制度的落实,加强指导和督促,争取于年底前全面完成其余单位权责清单的编制和公布工作。(荔湾编办 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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