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委编办扎实做好机关绩效考核事项与评分标准制定工作
-- 海珠区委编办2020-07-29
为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将绩效考核作为推改革、强管理、促创新的有效抓手,聚焦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争创荣誉。近日,海珠区绩效办组织开展2020年绩效考核事项与评分标准制定,重点突出绩效考核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突出考核重点,明晰目标要求。海珠区绩效办根据2020年区机关绩效考核方案,牵头29个数据采集单位部门,从区重点工作、党风廉政、党的建设、意识形态、专项工作、公众评议等方面四个层次设置考核项,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客观精准地将工作力量引导到全区重点、中心工作上来。通过“方案+指标体系+计分细则”的框架约束,明确绩效考核加、扣分情形和标准,杜绝不明不白考核,避免不清不楚被考核,充分突出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使各项工作按照权重、工作量、工作实效在评价体系中得以体现。
二是突出双向考核,加强基层评议。将“令行禁止、有呼必应”评价纳入作为区机关绩效考核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令行禁止、有呼必应”考核与指标考核并行推进的形式,确保其考核结果不受指标权重调整的影响,保持按30%折算计入绩效考核总成绩;同时会同区委组织部持续扩大“令行禁止、有呼必应”考核结果的适用范围,在去年政府类机关的基础上,扩大到党群机关,进一步突出基层评议,实现党政群机关的全覆盖。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建立长效机制。要求数据采集牵头单位将日常考核与反馈问题贯穿全年,既要肯定表彰成绩,又要及时诊断问题,鞭策后进。树立问题导向,年中组织开展半年考评,加强日常反馈与动态改进,努力消除考核盲区,及早对发现问题进行纠正、督促整改,形成“标准―评价―反馈―改进”的工作链条,确保各单位各线条工作更高质量完成。(海珠区委编办 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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