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委编办落实学法普法执法责任

-- 2020-09-29

 

    荔湾区委编办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普法责任制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一、党建引领与日常普法相结合,筑牢普法基础。成立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普法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头负责的工作格局。认真制定《区委编办普法责任清单》,对普法具体责任进行细化和分解,明确普法对象、重点普法内容、落实形式和责任科室。将学法列入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整体安排,做到普法学习年度有计划、有步骤、有安排。同时对普法工作所需的工作经费,积极予以保障落实。
    二、创新载体与健全机制相结合,提高法治意识。创新打造“每周诵读”“编学习微学堂”等专题学习会载体,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学习研讨、常态化法治集中学习活动26余次、编发86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领导干部的学法走在前、作表率。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要求,发动全体党员干部收看《传染病防治法》网上直播课程。组织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突出抓好民法典学习,并专门邀请法律顾问团队为全体党员干部作专题讲授,深入领悟《民法典》精髓要义。
    三、聚焦主业与依法行政相结合,推动法治建设。凸显合法性审查,推动街道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就街道主要职责及综合性机构分工、事业单位工作任务事项,通过法律顾问团队确认、区司法部门合法性审查,切实做到有法可依、于法有据。在各街道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工作平台,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明确街道党政机构、事业单位普法、执法职责,进一步推动机构编制资源下沉基层一线,充实街道工作力量,为加强基层治理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健全机构编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开展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执法检查,实现全区79个单位“全覆盖”。根据任务分工,及时掌握下放管理职权、制订赋权清单以及厘清区政府及职能部门与街道的权责边界等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发挥绩效管理激励作用,在区机关绩效考核体系中设置“依法治区”专项工作考核内容及指标。继续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保障各项机构编制工作依法合规地开展,推进依法行政。(荔湾区委编办 鲍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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