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把好数据入口关,夯实数据根基。数据入口是关键,自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以来,增城区委编办会同组织、人事、财政部门及各主管部门共同推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录入、调整机构职能、机构名称、编制、领导职数等“三定”规定原始数据,录入、调整经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审核的人员数据;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按照职责,联合审核经机构编制部门把关确认的各类编制内人员身份及工资发放资格;主管部门负责复核、校验实名制系统的所有数据,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二是强化部门联动,打破数据壁垒。机构编制部门在人员调配工作中履行前置审核职责,会同组织、人事、财政部门,共同指导单位做好人员调配工作。机构编制部门对符合人员调配的单位出具编制使用呈批表,各部门按职责分别出具意见,报经分管区领导审批后,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编制通知书,人员调配单位凭编制通知书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人员调配相关工作。每月20日,组织、人事部门反馈当月增、减人员情况,由机构编制部门汇总、核准后,报财政部门调整单位人员相关经费,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法治意识。会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为基础,比对工资系统、公务员系统等人员信息系统,协助财政部门做好每年的财政预算工作;结合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等各时期工作重点,及时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宣传,不定期进行机构编制核查,及时发现违规设置机构、私设领导职数等问题,切实增强全区各部门机构编制“红线”意识,维护机构编制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城区委编办 邓俊敏)
上一条:越秀区委编办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抗美援朝题材电影《金刚川》 下一条: 广州市越秀区委编办助推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