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镇街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 花都区委编办2020-11-27

 

    近日,花都区各镇街“三定”规定正式组织印发实施。这标志着该区深化镇街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本轮镇街体制改革,花都区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与“以人民为中心”两条主线,积极主动为基层放权赋能,科学合理配置各类资源,依托信息化手段完善运行保障体系,基本构建形成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以“权责一致”为准绳推进管理职权下放
    将为基层放权赋能作为改革第一要义,大刀阔斧推动管理职权下放工作,着力解决镇街权责不一问题。按照依法合理、实际需要、宜放则放的原则,明确将直面基层群众、量大面广、基层迫切需要、含金量高的行政管理职权,分步骤有序推进此类管理权限及时下放到位。在具体实践中,优先启动行政执法权限的下放工作。经多次调研并多方论证,该区已向上级政府申请下放700余项过去由区级行使的行政执法职权。与此同时,其他类别的行政管理职权下放工作亦在统筹推进之中。随着职权下放工作持续深入,基层权力给基层,过去基层执法中“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了的看不见”等诸多问题正得以逐渐解决。
    二、以“夯实基层”为目标促成各类资源下沉
    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一是推动编制资源下沉。贯彻落实“编制资源向基层和一线倾斜”精神,将上级下达、区级机构改革调整出来的编制无保留下沉给镇街,解决了镇街在选人用人工作上“源头活水”的需求。编制下沉工作中,不仅注重下沉的“力”度,更注重下沉的“精”度,确保编制分配科学公允。截至目前,全区已累计为镇街下沉各类编制329名,相较改革之前编制增加41%。二是引导人、财、物等各类资源要素向基层延伸。按照事权与财政资金保障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镇街财政保障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保障能力,为镇街履职创造更好条件。创新基层选人用人制度,有效拓宽镇街干部队伍入口“渠道”,积极鼓励年轻干部下基层,“优才计划”人员侧重向基层倾斜,不断优化人员结构,镇街干部队伍在“量”与“质”上取得双提升,实现基层事情有人办。
    三、以“协同高效”为要求重塑基层管理体制
    总的来说,本轮镇街体制改革不仅仅是机构和职能的简单增减调整,而是对整个基层组织架构和职能体系的革命性重塑。一方面,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机制进一步健全。充分发挥镇街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明确其统领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构建镇街党(工)委领导的统一指挥协调工作平台,区直机关派驻镇街的机构,全部纳入镇街工作平台。以上机制设计从根本上解决了过去条块间存在的“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甚至部分派驻机构“听调不听宣”的积弊。另一方面,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得以生动实践。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工作上,将是否方便人民群众办事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而言:机构设置摈弃了“小散弱”模式,统筹设置各类综合性办事机构,并在“规定动作”不走样的前提下,充分考虑辖区重难点工作及特色工作,突出“自选动作”有特色。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镇街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的组建,使便民服务举措落实更为顺畅;镇街人大工作机构的强化,更加健全和完善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在咬定发展不放松的前提下,镇街工作重心不断转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服务型”政府亦成为本次改革中镇街职能配置的一个显著标签。除此之外,通过厘清区直部门与镇街的权责边界及镇街与村级组织的权责边界,镇街权责体系更加明晰凝练;职责准入机制的探索推行,为镇街巩固减负增效成果平添了一把“安全锁”。在新的组织架构与职能体系之下,镇街党(工)委统筹使用各种工作力量和各类资源,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保证基层事情办得好。
    四、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打造便民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信息时代优势,依托“数字政府”技术支撑,加快构建“令行禁止、有呼必应”党建引领基层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全面加强镇街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全区各镇街均已打造完善“令行禁止、有呼必应”综合指挥调度平台。借助这一平台,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得以顺利推进,基层治理网格不断整合优化,部分镇街初步形成“多网合一”新局面。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组建与网格员队伍的优化整合,不仅节省了人力资源、改善了工作作风,且工作方式的改进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二者逐步化身为联系服务群众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借助这一平台,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被不断推向“深水区”,镇街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等环节和手续。“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成为基层干部广泛共识,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一线成为新的导向。目前,区内各镇街基本可以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大事不出镇街,做到基层的事情基层办。(花都区委编办 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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