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委编办积极开展新型事业单位管理创新实践

-- 黄埔区委编办2020-11-27

 

    近年来,黄埔区委编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积极开展各项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创新,奋力开创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近期,该办针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开展了一系列制度上的创新,率先出台首个区县级新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大幅缩短新型事业单位从申办设立到落地登记时间,构建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登记监管体系,新型事业单位实现“设得快、办得好、管得住”。
    一、聚焦需求,在发展中创新思变
    黄埔区正大力开展争创国家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政府与高校、科研单位合作引进创办的独立法人机构日益增多,该类机构主要从事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工作,对夯实产业技术支持、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如何确保这类机构在区内得到良性发展,畅通相关项目落地路径以及规范其登记及事中事后监管,已成为黄埔区亟需破解的问题。为此,黄埔区委编办坚决扛起主业主责大旗,围绕该类机构在设立及监管工作中的难点堵点,以思想破冰带动制度创新,在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基础上,紧盯区域发展需求,研究起草《广州市黄埔区新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试行办法》(下称《办法》),对新型事业单位的概念、登记管辖权、登记程序、监管责任等内容进行规定,旨在摸索出一套适合该区新型事业单位发展及管理之路,为拓宽区内公益事业发展空间提供制度保障。
    二、聚焦瓶颈,在制度中破除掣肘
    新型事业单位落地的登记管辖权问题一直是制约黄埔区高水平公益机构发展的突出问题,黄埔区委编办在制定《办法》过程中,着力对此进行制度上的改革尝试,构筑起全新审批及登记体系。《办法》明确,黄埔区政府最大限度综合运用相关规章和文件的授权,按机构名称中是冠以“黄埔区”还是“广东省”“广州市”字样的不同情况,开展不同审批形式的设立审批,有效破除过去因为政策依据不充分,项目从申请设立到机构落地进行法人登记所需时间较长,或因地区“小头戴大帽”而无法设立登记较高规格机构的问题掣肘,使各规格、各类型的新型事业单位均“设得了,设得快”。得益于新制度,目前黄埔区设立新型事业单位最快仅需一周,机构落地速度有了质的飞跃,切实为进一步优化黄埔区营商环境,推进高水平创新研究院集群筑巢引凤。
    三、聚焦监管,在过程中规范行为
    在对新型事业单位监管方面,为防止出现“重登记、轻监管”问题,《办法》明确建立起多维监管模式,由登记机关、举办单位以及各业务主管单位各司其职,对新型事业单位开展监督,确保新型事业单位在辖区内依法开展活动,实现“办得好”并且“管得住”。同时,加强对登记行为的源头规范,对新型事业单位的名称、经费来源、宗旨及业务范围、举办单位、住所、从业资质、申办程序以及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等一一作了详细规定,为新型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打下基础。
    四、聚焦服务,在实践中凸显成效
    《办法》的出台,极大推动了黄埔区新型事业单位以及公益事业的发展,仅今年下半年以来,黄埔区委编办已完成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广州研究院、广州大学黄埔研究院、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黄埔研究院等多所新型事业单位的登记工作,在严格按照《办法》进行登记管理的同时,黄埔区委编办还通过不断优化服务、提前介入的方式,对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提供全流程、精细化的业务指导,全面配合支持项目落地,协助事业单位顺利办理法人登记,相关项目及机构的负责人表示在黄埔区开展公益事业的获得感、满意度得到大幅提升。(黄埔区委编办 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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