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委编办“四个先行”,不断创新村集体办园登记管理工作,保障辖区居民享受公平、优质的学前教育。
一是试点先行规范登记。为规范村集体幼儿园登记管理,区委编办会同区教育局等部门深入调研,出台《关于加强村集体办公办幼儿园审批、登记、管理的通知》,从概念界定、审批登记注册、组织与活动、监督与管理、变更与终止等五个方面对村集体幼儿园审批登记管理进行规范。并以白云区泉溪村幼儿园为试点,以点带面,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探索和完善村集体办园登记管理模式。
二是服务先行规范指导。以“数字政府”建设和“互联网+政务”工作为抓手,制定范本细化申报材料,精简办理流程和环节,压缩审批时限至1个工作日,推进村集体办园登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靠前服务,主动对接,专人指导,全程跟踪。实施登记业务不见面审批、容缺办理、告知承诺等制度,实行登记材料双向邮寄可达,实现登记业务全程网办、不见面、零跑腿。
三是评估先行明晰资产。指导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前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村集体投入办园资产进行评估,厘清资产权属和资产价值,全面掌握资产明细。坚持“资产属性不变”原则,明确利用国有资产形成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产权归属国有资产管理范畴。利用村集体资产形成的固定资产,原产权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其产权属性不变。在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的同时有效保障村集体利益。
四是核查先行稳妥推进。建立村集体幼儿园登记设立事业单位法人“实地核查”前置程序。登记前,组织对幼儿园办学场地产权、消防验收材料、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过往债权债务纠纷、资产评估报告、园区环境及设立登记材料真实性等方面进行实地核查,确保办园条件符合有关规定。目前,区委编办通过小型培训会、微信群服务等全面指导区49所村集体办园以试点幼儿园模版为基础,分批筹备登记设立工作,为全区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注入强大动力。(白云区委编办 侯良香、林键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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