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区委编办以四项举措规范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 从化区委编办2021-05-24

 

    从化区委编办通过清理规范区级议事协调机构,建立动态调整和运行评估机制,完善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强对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的监管评估,推动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撤并整合,全面清理规范区级议事协调机构。在全面排查梳理,摸清区级议事协调机构存量的基础上,按照精简、统一、高效原则,撤销已完成工作任务的、设立和保留依据已不充分的、长期不开展工作或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区级议事协调机构,撤并整合工作职责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相互交叉或者重叠的,且任职区领导和成员基本相同的区级议事协调机构,大幅压减区级议事协调机构。撤销154个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精简比例为40.8%。
    二是优化流程,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执行区级议事协调机构设立、调整和撤销程序,明确区级议事协调机构领导、成员或成员单位、牵头部门或承办单位变动时的动态调整机制,对全区相关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动态调整。
    三是规范运行,推动工作规则落地。由牵头部门或承办单位制定该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的工作规则,明确机构设置、职责任务、会议制度等事项,严格按工作规则开展工作,不得擅自变更或超权限开展工作。
    四是动态监管,建立运行评估机制。建立区级议事协调机构运行评估机制,由区委编办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全区或特定领域区级议事协调机构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程序调整成员、未建立工作规则、未履行或擅自变更职责任务、超越规定职责任务开展工作的,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从化区委编办  刘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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