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委编办积极发挥工作职能,优化体制机制,为全区乡村振兴事业注入强大动力,助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推动职责转变。加快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对接,将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更名为区乡村振兴局,在区农业农村局挂牌,逐步实现职责任务的平稳过渡,推动全区“三农”工作重心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转移。
二是调整优化机构。撤销规模较小、功能萎缩的“小、散、弱”涉农事业单位,整合分散、重复设置、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单位,并将相关编制腾挪用于加强乡村振兴工作。改革后,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进一步强化了乡村振兴工作力量。
三是上下协同配合。在镇街体制改革中,增设农业农村办公室和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明确承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体工作职责任务,形成“区-镇街-乡村”三级联动机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体制机制保障。
四是突出考核激励。探索在镇街建立乡村振兴“个性化考核指标”,按照“一镇街一方案”的标准定制考核方案,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汇聚各方资源力量,打造各自特色亮点,培育发展新动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花都区委编办 吴桐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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