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分级分类分步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着力构建简约高效基层治理体系

-- 2022-06-21

    番禺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部署和省委、市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要求,扎实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设计符合番禺区情实际的改革路径,全力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地落细落实,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治理体系。

    一、以机构设置为基础,构建科学高效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建立健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优化职能配置,规范机构设置,夯实基层综合执法履职基础。一是设立一个机构。在区司法局专设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为全市首创,强化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部署、统一培训、统一指导、统一监督。全区16个镇街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加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既统筹综合执法职能,又承担基层应急指挥调度职能,并将原城管执法人员、专职环保员、网格员等队伍纳入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管理,整合镇街执法队伍、执法职责、执法资源,强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支撑保障,形成执法合力。二是下沉一批编制。大力推动编制资源下沉,将省、市下达的以及区改革调整出来的401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下放镇街,按照镇街面积、常住人口数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企业户数、执法量等指标,合理测算下达各镇街编制数量,优化执法资源配置。改革后,各镇街增加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9—34名,增幅达70.7%。三是推动多方参与。持续健全镇街指挥协调机制,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建立健全,优化委员会组织架构,明确委员会主任一般由镇(街)党(工)委书记或镇长(街道办主任)担任,将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派驻镇街的机构纳入委员会,充分依托委员会加强对基层综合执法领域各类工作的统筹领导,推进资源整合优化,提升工作效能。

    二、以创新驱动为引擎,探索富有番禺特色基层执法改革路径

    强化顶层设计,按照整体推进、逐步过渡、稳步实施的改革思路,制定《广州市番禺区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科学谋划镇街综合执法改革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一是分级负责。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合力推进改革工作。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基础上,专门成立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统筹协调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重大事项落地落实。理清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政数局、各职权下放部门及各镇街在改革中的任务,明确镇街与各职权下放部门在执法计划制定、信访举报受理、案件线索移送、实地调查取证、作出处罚决定等方面权责边界。二是分类指导。严格执行《番禺区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方案》,分类别、分层次、分内容开展培训,以政治培训为引领,通过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专业技能培训、执法信息化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打造一支“一队多能、一岗多能、一人多能”的专业化高素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三是分步实施。设置一年的执法过渡期,过渡期内,各职权下放部门就本部门下放执法事项,与镇街一并承担行政执法连带责任。推行指导培训“导师制”,各职权下放部门明确1至2名业务骨干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导师,通过“镇街吹哨、部门报到”,由培训导师现场指导、带着办案、线上建群等方式全程指导镇街执法人员办案,切实保障镇街接得住、管得好上级下放职权。过渡期结束后,各镇街对各职权下放部门开展评价,排名后20%的部门继续与镇街一并承担行政执法连带责任。

    三、以制度规范为保障,建立健全执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展情况调研,针对调研发现的协同机制有待健全等问题对症下药,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制度体系,健全上下贯通、运行顺畅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工作报告机制。各职权下放部门和各镇街于每季度末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改革工作进度,及时掌握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培训、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工作开展等情况,强化改革效能评估。二是建立协同执法机制。通过建立案件移送制度、执法协助制度、协调会商制度,在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方面加强上下联动,推动综合监管,形成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事项及相关信息集中汇总、分析研判、案件分派、跟踪督办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工作快速响应,任务落实到位。三是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各镇街向社会公布受理投诉举报的具体方式,畅通监督渠道。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执法监督,推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考核机制,将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以考促改,进一步推动改革任务落实。

    四、以多元共治为动力,促进综合行政执法提能增效

    扩大社会参与,加强数字执法建设,畅通线上反馈、线下执法数字通道,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一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坚持在党建引领下推动社会各方代表积极参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鼓励并探索将社会组织、村(居)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主体纳入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让各类主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当好“桥梁纽带”,增强基层议事协商能力,推动形成党委政府与社会力量互联、互补、互动的社会治理网络。二是配强“法律顾问”力量。强化司法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政府法律顾问、行政执法监督等职能,明确由司法所负责镇街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仲裁等法律事务及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通过购买法律服务形式增强专业力量,为深入推进镇街综合性执法提供法治保障。三是提升“数据治理”效能。加快促进数字治理工具深度嵌入基层治理,以行政执法“两平台”番禺区执法办案平台为依托,充分整合镇街各类业务系统和资源,建设集约化、智慧化的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提高基层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确保执法数据横向纵向互联互通,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提供“数智”支撑。(番禺区委编办 曾卓衡 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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