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护和弘扬黄埔区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区委编办以落实整改相关工作要求为契机,在全区文化工作的体制机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方面全方位优化提升,为黄埔区建设文化强区提供坚强有力支撑与保障。
一、明确人员职责,规范文化工作机制。优化调整设置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等区级议事协调机构,明确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主要职责、工作机制,同时由区主要领导担任委员会领导,充分发挥区级议事协调机构对文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为区文化部门更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工作机制的保障。
二、加挂相关牌子,优化文化部门设置。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在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加挂“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牌子,并相应调整内设科室名称,同时结合黄埔区文物保护现状和创新传承发展需要,在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加挂“广州市黄埔区文物局”牌子,进一步加强区文化部门对黄埔区文化执法、文化保护工作力量的统筹作用。
三、统筹资源配置,强化文化队伍力量。加强引导相关部门从自身工作实际需要、人员年龄结构等方面出发,持续通过商调、招录等多种渠道补充人员,区委编办积极配合并及时批复相关部门的各类编制与编外人员的使用申请,有效加强文化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及时补充专业工作力量,推动人员梯度和队伍建设,持续优化人员结构。(黄埔区委编办 毛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