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委编办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职能作用,通过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职能配置、加强人员力量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文化赋能,促进文商旅融合样板区建设,推动海珠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打造海珠文化品牌。
一是强化文物保护管理机构。会同区文广旅体局进一步探索加强对文物保护管理的相关举措,在区文广旅体局加挂区文物局牌子,增设文物博物管理科并增加行政执法专项编制,持续健全历史文化保护机构职能体系,加强对文物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指导,促进历史文化名城(街、村)保护和监督工作。
二是强化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优化完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在区文广旅体局加挂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并相应增加编制配备,与市局形成监督执法合力,压实文化和旅游部门履行综合行政执法职责的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整合文化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激发执法队伍活力,有效推动文化领域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强化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效果,确保工作职责落细落实。
三是强化街道公共文化建设。会同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出台《海珠区关于加强街道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实施意见》。明确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分管公共文化服务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工作;将街道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划转到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原文化站职能;街道综合服务中心1名副职领导专职负责公共文化服务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工作,并兼任文化馆分馆馆长;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从事公共文化服务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工作的人员编制不少于3名,切实保障基层公共文化建设力量。(海珠区委编办 林钦宁)
上一条:越秀区委编办开辟“绿色通道” 充实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力量 下一条: 黄埔区委编办“高站位、明纪律、提质效”全力推动《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