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委编办加强体制保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 2023-01-03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荔湾区委编办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安排,全面推进扶贫开发与乡村振兴工作体系转换,调整优化机构职责,配强工作力量,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从体制上保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统筹体系转换。推动农业农村机构优化调整,将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调整为单独设立区农业农村局,重新制定“三定”规定,明确新机构职责。统筹推进扶贫开发与乡村振兴工作体系转换,将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更名为区乡村振兴局,在区农业农村局挂牌。将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更名为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三农”工作发展。

    二是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优化内设机构及其职责,形成乡村振兴工作“1+4”机构设置(“1”即区委农办秘书科,“4”即4个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的内设机构)。利用改革收回的编制,调剂增加行政编制,确保乡村振兴工作力量不减弱。整合属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资源,将属下事业单位原区三资交易服务中心、区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站整合为区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并增加事业编制,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体制保障。

    三是助力基层治理。深化街道体制改革,统筹优化党政机构,明确具体内设机构负责协调和管理涉农事务。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机制,推动厘清区政府及职能部门与街道、街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责边界。充实基层编制资源,统筹调剂编制387名下放涉农街道,全区涉农街道总编制力量与改革前相比,增幅达105%。强化绩效考核导向作用,优化调整考核指标及细化评分细则,激励区属部门及各街道在乡村振兴工作中主动担当作为。(荔湾区委编办  李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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