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根据市政府将多个领域行政处罚权下放至镇街实施的工作部署,番禺区委编办主动靠前服务,探索下放执法权机构编制评估,因应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全市率先推动区直部门执法力量下沉镇街一线,为基层综合执法“增兵赋能”。
一、因势而动,前瞻谋划摸底数。全覆盖摸查规划和自然资源、住建、水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城市管理等领域下放执法权责事项和实际执法案件量情况,发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基础作用,锁定相关单位机构编制底数、实有执法人数和执法事项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组织开展16个镇街问卷调研,评估基层执法力量配备,掌握镇街反映突出的问题和困难。
二、因难见巧,量化评估解难题。坚持定量为主、定性为辅,探索构建数据评估模型,以各领域的权责清单数、执法案件数、案件繁简程度和执法编制数等为指标,测算收回编制参考区间。结合机构改革跟踪问效,对下放执法权单位进行实地调研,综合考量职能履行和新增工作任务等情况,科学评估收编数量,共收回行政执法专项编制35名,真正做到编制资源核得出去、收得回来、有收有放,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动态调整。
三、因地制宜,下沉力量增动能。聚焦镇街缺乏专业性执法力量的突出问题,按照“人随事走”原则,强化组织(公务员管理)、机构编制、职能单位、各镇街的协调联动,有效响应镇街需求呼声,推动转隶25名各专业领域一线执法骨干至镇街。持续推动编制使用向基层倾斜,审批镇街各类编制使用申请195个,实现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编制使用率达94%、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执法人员超三分之一,夯实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力量基础,确保行政执法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番禺区委编办 陈志强、胡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