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了解单位日常机构编制运行情况,增城区委编办“三个结合”扎实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一、实地核查与书面审查相结合。书面审查着重审查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和自查报告等资料,准确把握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公示情况、快速找出登记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实地核查通过现场查看住所、挂牌、印章及登记证书悬挂情况,结合座谈交流,以问答的形式,对照《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的问题进行逐项检查,最后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核查人员对核查情况进行签字确认、加盖公章,确保检查工作阳光、公开、规范。
二、实地核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以开展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公示抽查为契机,联动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实地核查中一并听取和查看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业务开展等整体情况,根据“三定”规定,监督检查机构设置、挂牌、人员任职等情况,对事业单位宣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政策精神并进行工作答疑,助力事业单位良性发展,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形成合力。
三、实地核查与整改公示相结合。在实地核查过程中,重点对登记变更是否及时、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印章名称是否与登记一致等内容进行核查,对当场发现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期限,在整改的过程中持续推动登记工作标准化,增强事业单位法人意识。核查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核查材料,将核查结果通过“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进行公示,做到核查结果依法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城区委编办 姚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