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委编办深入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建设

-- 2024-01-31

  荔湾区委编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规范程序与探索创新相结合,坚持制定和贯彻执行并重,扎实推进机构编制工作领域法规制度建设。

  一、严程序,制定和贯彻落实“三定”规定

  一是坚持制定程序规范。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及相关党内法规,制定“三定”规定严格落实起草、初审、征求意见、法律审核、会议审议等程序,草案稿主要职责提请区委编办法律顾问团队法律审核、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并就相关法律意见协调各方达成一致。送审稿经区委编委研究通过后,提请区委审议印发。二是推动“三定”规定落实落地。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刚性约束,切实维护“三定”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要求,各单位向区委编委报告年度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监督检查,持续推动各单位“三定”规定贯彻落实,切实履职尽责。

  二、重制度,完善机构编制相关法规制度体系

  一是完善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制度。对标对表《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全面梳理近年来机构编制相关党内法规和文件,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制度,形成《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及工作制度汇编》,并印发全区各单位。二是加强预防教育制度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委编委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相关规定,推动各单位严格落实预防教育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机构编制纪律宣传教育,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组织开展全区机构编制工作业务培训,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参加,围绕业务工作重点难点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针对性进行业务培训,增强预防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抓检查,督促落实机构编制法规制度要求

  一是加强审核把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关于“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就机构编制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不得作为审批机构编制的依据”等刚性要求,2023年以来,对上级及区属各单位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回复37份,其中对涉机构编制事项表述提出修改意见24条,力求避免出现条条干预等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二是推动编委决定事项落实。以区委编委决定事项落实情况为重点,及时印发督促通知,明确落实单位和完成期限,落实情况纳入机关绩效考核体系,防止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情况,推动区委编委决定事项落地落实。2023年以来对印发的30份区委编委决定事项文件进行分批分阶段督促落实,切实维护区委编委决定事项的严肃性。(荔湾区委编办 陈宝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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