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积极做好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验纠错工作

-- 2020-05-28

    统一社会信用制度改革以来,市委编办高度重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验纠错工作,重错码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连续多月保持零增长,信用信息归集质量不断提升,为进一步优化城市信用状况提供有力支持。截至去年底,在全国36个省会及副省级以上城市的信用监测排名中,广州市位列第七;在广州市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中取得优秀等次,位列党群组第一名。
    一是加强领导,严抓落实。市委编办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持续做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验纠错工作。形成分管办领导、处室负责人、联络员三级联系人工作机制,加入市信用工作专班群和代码工作讨论群,及时掌握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动态,学习相关经验做法。认真贯彻《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工作方案,抓好《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版》落实落地,畅通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业务工作系统与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的数据交换路径,保障机关、群团、事业单位基础登记信息有效共享。
    二是健全机制,多方联动。对标对表信用监测工作要求,按职责分工及时处理国家代码中心推送的查验提示信息。建立工作讨论群,发挥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代码中心,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业务系统运维公司具体经办同志、技术人员各自优势。建立快速反应机制,针对疑难问题适时召开现场办公会,电话连线国家代码中心、省代码中心,及时核实数据上传单位,锁定数据源头,同时向具体赋码机关了解情况,有的放矢实施清理核销工作。
    三是分类施策,压茬推进。根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有关精神,对于文件有明确规定且核销其中一方代码不会对单位正常运作造成影响的,由相关赋码机关按职责分工督促有关单位抓紧办理重码核销。对于文件无明确规定且核销代码后会对单位日常运作带来较大影响的,建议市信用部门移出重码名单或予以协调解决。加强源头治理,在设立登记时对申请单位有无领取过其他代码证书进行审查,对未完成旧代码注销工作的单位暂缓赋码发证,避免一个主体同时领取两个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书。并商请上级赋码机关在报送核销名单时同步推送同级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避免因数据上传国家代码中心不同步造成重码现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 吴冠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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