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三个“聚焦”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动态调整机制

-- 2020-06-30

 
    为持续发挥机关绩效考核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推动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指标棒作用,市委编办自开展机关绩效考核工作以来,坚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优化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动态调整机制,着力提升各级各部门绩效意识。
    一是聚焦中心工作任务,强化年度重点工作考核落实。与时俱进优化“部门年度计划任务落实”指标考核内容,强化我市“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四个出新出彩”重点工作考核,积极支持当前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按程序纳入我市机关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二是聚焦绩效考核标准细化量化,提高绩效考核工作标准化水平。指导各数据采集单位修订和完善考核事项和评分标准,有针对性地提高考核事项的量化程度,严格把握评分标准,严格控制优秀比例,不断优化细化考核评分工作,积极适应年度考核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
    三是聚焦指标体系整体优化,建立完善绩效考核指标进入退出机制。坚持可考性、实操性和差异化原则,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强化数据充实、量化程度高、差异化考核的指标,适当加大权重;弱化数据僵化、量化程度低、主观因素强的指标,对于可考性不强的指标,降低权重甚至研究调整出指标体系,不断构建整体稳定、动态平衡的机关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调整机制。(绩效管理处 陈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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