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信用信息管理规定 提高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质量

-- 2020-06-30

 
    根据《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精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认真对标规定要求,严格规范行政许可信息的归集、披露和使用,不断提高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质量。
    一、加强统筹谋划,夯实管理规定落实基础。一是抓工作部署。组织学习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梳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细化工作要求,明确任务分工,为有效落实信用信息管理规定打好基础。二是抓能力建设。充实队伍知识储备,制定学法计划,营造学法氛围,组织干部参加省执法资格考试,保证在编在岗人员具有执法资质。三是抓宣传引导。以专题调研、日常登记为契机,向事业单位宣传登记信息规范填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提供基础支撑。
    二、健全工作机制,提升信用信息管理科学化。一是实行闭环管理。完善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规范公示信息的录入、审核、发布环节,及时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和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二是加强数据分析。建立登记业务定期统计分析机制,了解掌握事业单位登记情况和变化趋势,提升登记信息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三是健全档案管理。按照事业单位登记档案制度有关要求,积极做好登记档案收集、整理、保管与利用等工作,维护登记档案的完整、规范。
    三、提升服务效能,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一是加强电子证照应用。做到事业单位法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照同步签发,为推进法人证书电子证照在行政审批、网上办事等领域的应用提供支撑。二是实施业务流程再造。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办事指南,制作示范文本、制式表单,推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资料标准化管理。三是大力减环节压时限。推行“不见面”审批,实现一网通办,开通双向邮政服务,服务对象足不出户即可完成业务办理;大幅压缩业务办理时限,承诺1个工作日办结,时限压缩率达95.7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 吴冠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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