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广州市事业单位的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营商环境,广州市委编办积极推行信用承诺制度,依托信用平台和联合惩戒,完善事业单位信用监管体系,积极构建事业单位规范诚信履职的社会氛围。
一是推行“承诺践诺”,强化自我约束。针对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深入,机构调整大,监管难度高的特点,从“立信”上下功夫,着力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防范”,建立健全事前信用承诺机制。各事业单位在办理法人设立登记时,一并提交《事业单位设立登记承诺书》,承诺遵纪守法、按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办理材料真实等内容,推进源头规范,强化事业单位自我约束、诚信服务。
二是运用“联合惩戒”,增加失信成本。按照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惩戒大格局的要求,积极贯彻《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工作方案,按照《广州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部门工作指引》,在15个领域与法院、发改、财政、住建、交通、保监、民政、卫生、科技、市场、人社、税务、医保、统计等部门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并通过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联合奖惩功能模块,接收各部门推送的信用核查信息和失信黑名单,依职责限制失信主体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增加事业单位失信成本,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三是依托“信用平台”,披露违规行为。借助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用信息平台,开发的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管理模块,将每年事业单位监管信息全部纳入数据库,及时披露未按时报送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单位,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息。对受到有不良信用记录和行政处罚的事业单位,纳入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名录库,实行重点管理。(登记处 吕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