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扎实推进四级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探索构建超大城市疾病预防控制新格局

-- 2022-05-16

 

    广州市立足加快推进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破解机构编制难题,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大力下沉编制完善机构,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广州市各级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在市级和11个区、176个镇(街)、2806个村(社区)设立四级公共卫生委员会,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专业支撑、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公共卫生管理体制,为应对广州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构建公共卫生治理体系提供了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构建覆盖基层、协同高效的公共卫生组织体系
    一是高规格设置四级公共卫生委员会机构。市、区、镇(街)公共卫生委员会为议事协调机构,委员会第一主任分别由市委书记、区委书记、镇(街)党(工)委书记兼任,主任分别由市长、区长、镇长(街道办主任)兼任。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主任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兼任。二是高效率建立公共卫生委员会专项小组架构。市公共卫生委员会下设急性(烈性)传染病和职业病等8个防治专项小组,明确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人兼任专项小组召集人。三是高标准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保障。为市第一人民医院等8家公立医院增设党委办公室,为市东升医院等4家公立医院增配党委书记领导职数,对市妇儿医疗中心等14家公立医院分设专职党委副书记、专职纪委书记领导职数,确保市属公立医院党务工作机构,党委、纪委专职领导职数“全覆盖”。
    二、强化职责定位,建立科学明晰的公共卫生职能体系

    一是突出市、区、镇(街)公共卫生委员会的议事协调职责。作为议事协调机构,市、区、镇(街)公共卫生委员会着重发挥跨部门、跨领域的组织协调作用,分别承担牵头抓总、组织实施、具体落实等工作职责。二是强化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4+4”工作职责。作为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主要承担公共卫生健康宣传、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等4项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和重点人员落地核查、配合处置辖区疫情等4项重大疫情防控工作。三是理顺委员会与职能部门职责关系。梳理59个行政、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职能任务,对22个部门职责和24个单位权责实行“清单化”动态管理,确保各项职责“不重复、不交叉”,“不错位、不缺位”。

    三、推动重心下移,强化基层公共卫生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加强基层公共卫生领域机构职责。全市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镇(街)疾控中心牌子,设置专门公共卫生科室,重点加强传染病疫情、不明原因疫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职责。二是统筹编制资源向一线倾斜。下达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编制4964名,统筹调配1070名事业编制专项加强市区两级疾控中心建设,编制增幅达41.27%。三是提高编制使用效率。对下达的编制采取“专编专用”,由各区及时招录人员,到年底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入编率达95%以上。

    四、创新体制机制,建立保障有力、运行高效的保障体系

    坚持制度保障、组织保障、体制保障、试点创建“四位一体”协同推进,多部门联合精准施策,建立起“1+5+5+5”的公共卫生联防联控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打通疫情防控“最后一公里”。一是出台一套“2+2+6”政策体系。以两办名义印发推进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等2份主体文件,做好顶层设计;以市公共卫生委员会的名义印发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方案等2份落实文件,明确各级责任;以市公共卫生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制度等6份配套文件,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织密“五级基层组织”。构建“镇(街)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综合网络党支部—楼栋(单元)党小组—党员责任区”五级基层组织架构,建立3.96万个楼栋党小组,划分50.98万个党员责任区,成立1.97万支党群服务队,实现全市20849个综合网格党组织的“全覆盖”。三是提供“五大体制保障”。着眼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优化完善市区疾控机构职能设置,市疾控中心加挂广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研究院牌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挂疾控中心牌子,全市疾控人员编制达7217名。着眼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市区急救医疗机构职责配置,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市红十字会医院分别加挂市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市应急医院牌子,专项增配紧急医疗救援人员编制160名。着眼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成立市中医药强市建设领导小组,调整优化市胸科医院等8家三甲医院和广州医科大学内设机构和职责,为市第八人民医院等11家医院(机构)更名或加挂牌子,为广医附一院等医疗机构新增编制1108名。着眼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保障体系,整合设立市卫生健康发展和服务管理中心等3家机构,想方设法盘活钟南山院士领衔的广州呼吸健康研究院编制使用效益,为解决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人员招录“雪中送炭”。着眼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明确各镇(街)承担卫生健康工作的机构职责,完善指挥响应、分工协商、上下联动等工作机制。四是开展“‘五好’镇(街)试点”。围绕党建引领好、体系建设好、制度创新好、公卫服务好、群体反映好开展“五好”镇(街)公共卫生委员会创建活动,已选取23个镇(街)作为试点,将于年底前在各镇(街)全面推开。  (二处  杨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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