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五个重大原则,第一个就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机构编制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党政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深化机构改革、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等各个方面,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推动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高对党管机构编制的思想认识。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的政治资源和执政资源,其政治属性是机构编制资源的根本属性。坚持和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全面领导,最根本的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我们要从强化党组织领导地位、加强党组织建设、完善制度机制等关键入手,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体制机制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旗帜鲜明体现党的意志、党的原则和党的纪律。
二是健全党委对重大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以推进党政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加强市委对重点领域、重大工作的统筹领导,对市委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和有关体制进行调整优化,切实加强党委对深化改革、依法治市、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思想文化、政法、统战、外事、民族宗教、军民融合、网信、审计、财经等重大工作的领导,为经济社会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同时,对关注程度高、工作任务重的国防教育、国防动员等市级议事协调机构抓紧推进落实,更好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贯彻落实《市级议事协调机构规范管理办法》,进一步简化审核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对标中央和省,以及市委、市政府重点关注的领域坚决予以加强,不利于强化党的领导的坚决予以精简、调整或者撤销。
三是强化党委职能部门的归口协调职能。进一步发挥党委职能部门和政府工作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党的组织、宣传、统战、规划和自然资源、民政等部门相应对机构编制、文化和广电旅游、民族宗教、林业园林、社会组织管理等领域的归口领导和归口管理职能,实现党对重要领域、重要行业、重大事项的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关于市级机构改革中落实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和归口领导、归口管理有关要求的意见》,理顺党委职能部门和其所归口领导或归口管理单位的工作程序、工作内容、职责权限、制度规定等事项,使被归口领导和归口管理的部门在党的领导下,更好发挥职能作用,更好调动工作积极性,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在同级组织中得到贯彻落实。
四是强化党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的领导。心怀“国之大者”,持续优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推动各项改革政策落地见效。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政法专项编制的统筹使用和动态管理。优化完善组织、宣传、政法、统战、网信等相关部门职责,确保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党管人才等落到实处。
五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强化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调整理顺市委巡察办管理体制,完善优化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设置,加强工作力量配备,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继续推进市直部门机关纪委管理体制改革,为市直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六是健全人民当家做主制度体系。健全党委对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的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人大、政协机关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群团工作的制度,继续深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改革和建设,制定文联、残联和红十字会等群团机关“三定”规定,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这条主线,重点解决“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等问题,把群团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七是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等,强化机构编制纪律意识、红线意识和规矩意识,加强对相关单位“三定”规定落实情况的跟踪了解,落实机构编制报告、机构编制申请事项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一处 胡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