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把涉外法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建立涉外法治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涉外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市委编办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会商研究,率先在全国设立涉外法治工作专门机构,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和“走出去”企业提供涉外法律服务。同时,为进一步凝聚法治、外事、商务、贸促、教育、税务等各部门工作力量,在省内率先建立涉外法律服务联席会议机制,形成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和法律服务的大协同格局,统筹推进涉外法治工作督促落实、跨部门协调对接、工作质效评估、涉外制度研究等。上述举措为实现我市涉外法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提供了有力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