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扎实完成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和公示工作

-- 2024-04-25

 

  事业单位法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年度报告,并在指定平台公示。2024年 广州市委编办精心安排,优质服务,严格把关,扎实有序推进并较好地完成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和公示工作。

  一是精心安排部署,提高事业单位法人年报意识。针对事业单位法人年报时效性强、工作任务重的特点,为按时保质完成报送工作,广州市委编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工作。一方面在1月初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报送及公示工作的通知》,分送市直各部门,明确了年度报告的报送对象、报送流程和工作要求等,增强了各单位对年报工作的认识和了解,提高了事业单位法人的年报意识。另一方面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定期提醒催办,做到办结一家标注一家,对年度报告工作进度缓慢的单位及时予以提醒和指导,在3月份对仍未报送的单位不厌其烦电话催促,跟踪督办,确保年报单位一个不漏。

  二是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年报效率。为确保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工作高效开展,广州市委编办一方面坚持“线上多交流,线下少跑腿”的工作机制,对遇到的共性问题,利用粤政易等渠道平台及时作出说明和解答;对个别疑难问题,通过电话、视频方式单独指导和回复。另一方面,对需要办理变更业务的单位,做到与年报同步办理事项变更的,现场一次性打印换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拖拉、不积压,有效提高事业单位法人的年报效率。通过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不但有力促进了年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也树立了市委编办良好的对外窗口形象。

  三是严把审核关口,确保年报质量。为确保各事业单位提供的年报材料完备规范,一方面严格审核程序,通过举办单位的审查监管,加强对年报内容的审核把关,保障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合法合规;对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严格要求先变更后年报,确保公示内容及时更新。另一方面,严格把好材料关,要求各事业单位提交的年报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要求各事业单位对上年度开展业务工作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严格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通过年报有效促进了事业单位的规范运行。(登记处  裴润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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