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坚持依法依规,聚焦数据源头、工作机制、数据使用等方面,做到认真审核、及时回应,进一步发挥我办政务共享信息效能,满足我市相关单位数据需求。
一是管好数据源头。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的采集、核准与提供,确保信息来源唯一性和内容有效性,确保信息符合全市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政务共享信息及时、准确、全面报送。
二是建好工作机制。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积极做好系统对接工作,畅通数据报送渠道。完善内部审核机制,依据市政务信息共享相关规定,对申请获取我办无条件共享政务信息的,指引其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系获取;对申请获取有条件共享政务信息的,建立审核工作机制,明确可获取数据内容,避免误用、错用我办共享政务信息。
三是用好政务共享信息。坚持“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在5个工作日内对信息需求予以答复,明确数据用途,确保政务共享信息发挥作用。今年以来,已先后为市“穗智管”、综合治税平台及市统计局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准备工作提供政务共享信息数据支持。(登记处 汪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