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委编办三项举措规范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 越秀区委编办2020-05-28

    越秀区委编办将加强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作为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通过从严设立、动态管理、强化监督等三项举措,进一步提高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一是从严设立审批。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对确有必要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严审承办单位、组成人员、职责任务等事项。2019年按照机构改革统一部署,成立或调整优化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等7个议事协调机构,健全了党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聚焦市区重点工作,新设海珠广场片区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等11个议事协调机构,为优化提升中心城区功能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台账,实行统一管理,分类建账。结合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责调整,理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打击走私综合治理等议事协调机构职责关系,推动完善工作规则、形成工作合力。实现区级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与机构改革的无缝衔接。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健全议事协调机构年度报告制度,组织各承办单位对所属议事协调机构的运行情况进行年度自查和评估,对10个工作任务完成、相关工作已转入常态化,或职责整合入其他小组的议事协调机构予以撤销,推动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精简、高效运行。(越秀区委编办 王帼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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