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委编办多策并用创新农村宅基地管理模式

-- 花都区委编办2020-07-30

 
    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加强宅基地管理,对于保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广州市花都区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决策部署,开展“驻点式深调研”,全面了解辖区内农村宅基地相关职责运行情况,多措并举优化体制机制,为构建权责清晰、分工合理、运行高效的农村宅基地管理体系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理顺宅基地管理关系,强化农业农村部门“统”的效能。依法将农村宅基地主管部门由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调整为农业农村部门,同步划转相应人员编制,充分发挥农业农村部门对宅基地管理的牵头抓总作用。明确农业农村部门承担建立健全宅基地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等职责,盘活用好现有宅基地,保障农民建房新增宅基地需求,推动宅基地管理与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对接,助力乡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改善,促进美丽乡村和农村宜居环境建设。
    二是优化细化宅基地审批流程,完善各部门“联”的机制。明确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在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职责分工,推动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和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实现信息共享互通和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推动将《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并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发放,助力实现“房地一体、联审合发、高效办理”。
    三是依法向基层放权赋能,贯彻把资源向下“沉”的精神。推动管理重心下沉,依法将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和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查处权限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时在乡镇街道体制改革中统筹考虑下沉编制和人力资源,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执法力量,确保基层有权管事、有人干事,激发基层活力与动力,打通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花都区委编办 吴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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