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深化街道体制改革构建简约高效基层治理体系

-- 海珠区委编办2020-08-31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街道作为国家政权的神经末梢,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作用举足轻重。党的十九大以来,广州市海珠区对标对表总书记、党中央改革部署,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坚持人民至上为首位,重点围绕“四个聚焦”,全力推进街道体制改革落实落地,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海珠区基层治理体系。
    一、聚焦党建引领,把牢改革方向,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一是强化街道党工委领导核心地位,健全统一领导机制。坚持把街道发展治理纳入党委领导城市工作全局,明确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本级政权机关、群团组织、社区党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统筹使用各类资源。为协调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服务民生等领域工作同向同力,建立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等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平台,将相关党政机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居民群众代表纳入,由街道党工委统一指挥调度。
    二是全面推行“大党工委”制,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做优做强党建资源,不断健全街道党组织工作体系,为各街道配备5—7名党工委兼职委员,由街道下辖的经济联社党委书记以及街道辖区内中央、省、市驻区单位、企业、“两新”组织等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兼任。以建立精准、高效、便民的服务系统为出发点,在社区党组织同步推行“大党委”制,吸纳业委会、物业企业、驻社区单位、“两新”组织以及驻社区民警中的党员组成社区“大党委”,不断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基础。
    三是加强党群服务,全面提升党群阵地服务质量。在街道统一设立党建工作办公室,统筹推进街道机关党建、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党建、“两新”党建、驻区单位党建,实现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一设立公共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有效整合党群服务、政务服务资源,实现职能拓展、资源整合和共享开放,及时协调解决基层群众各方面各层次的需求,最大限度提升了街道精准、高效、便捷做好服务党员工作的能力。
    二、聚焦理顺职能,明确条块关系,重构街道职责体系
    一是切实转变职能,明确街道主责主业。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重新明确街道职能定位,加快推进街道工作重心转到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上来,取消街道招商引资、协税护税职能及相应考核指标,腾出精力重点履行加强党的建设、统筹社区发展、实施公共管理、组织公共服务、维护公共安全等方面职能,彻底撕下“收费性政府”“打工型政府”标签。
    二是厘清区街职责边界,建立权责清单制度。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街道工作的要求,聚焦街道事权不清、权责不对等、滥用“属地管理”推脱责任等问题,规范和强化街道事权管理,建立权责事项准入机制,编制《海珠区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129项)》,进一步厘清街道与区政府部门关系。优化绩效考核办法,将“令行禁止、有呼必应”纳入机关绩效考核,增加街道对政府类单位评价权重,赋予街道奖励差异化分配自主权,切实有效缓解街道“权责失衡”等问题。
    三是加大强街放权力度,激发基层发展新动能。为充分发挥街道属地优势,激发治理发展活力,在强化街道履行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服务民生等主责主业基础上,结合省政府关于镇街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全盘考虑事权配置和街道实际承接能力,提前将农业、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劳动监察等领域的执法辅助人员全部从职能部门移交街道统一管理,同步调整对应管理权限。此外,允许街道根据工作需求实际统筹调配人员力量,夯实街道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基础。
    三、聚焦资源下沉,统筹街道力量,强化整体合力
    一是推动派驻机构属地化,切实加强街道整体合力。为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统一指挥、协调的优势,海珠区按照“街管街用”的原则,重构条块管理模式,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派驻街道的机构与街道本级机构整合设置,实行属地管理,并同步将22支执法队伍整建制划入街道;调整市场监督管理体制,将18个街道市场监管所的人事、财务交由街道管理,日常工作由街道指挥、调度和考核。
    二是充实街道编制资源,破解街道力量不足难题。把推进街道体制改革同“放管服”改革有机结合,将改革中精简的编制和省、市下达的编制全部下达至街道,为18条街道增加行政编制、行政执法编制共493名、事业编制54名,并将市场监管所158名行政执法编制纳入街道管理使用。改革后,街道可统筹使用的行政编制、行政执法编制总数占全区总数的40%,有效缓解街道人员力量不足问题,街道工作力量得到全面加强。
    三是建立编制职数动态调整机制,赋予街道更加灵活的自主权。用好用足政策精神,有为有方释放改革红利,赋予街道对编制资源更加灵活的自主权,允许街道根据实际需求统筹调配使用所属党政机构、事业单位的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实现街道党工委对辖区内城市综合治理的全面领导。对街道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实行总量控制,赋予街道动态管理领导职数的权力,在总量控制数内,各街道可结合实际确定各个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四、聚焦协同高效,健全运行机制,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一是打造社区治理服务新模式,构建社区发展治理共同体。为切实发挥好社区居委会的作用,海珠区积极探索创新社区治理服务模式,构建了社区各方参与、合作共事的社区事务议事协商模式,多渠道收集社区各方代表对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公共资源分配、公共事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有力有效推动社区居民委员会畅诉求为民排忧解难,化矛盾维护群众权益。与此同时,推动党群服务中心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街道(社区)党校、“两代表一委员”联络站等平台、项目、载体的有机融合,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效能和专业化水平。
    二是加快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品牌建设。为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促进社区服务、加强社区管理、创新社区体制、深化社区建设、构建社区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海珠区积极拓展社区生活服务类、公益事业类、慈善互助类等社会组织管理服务领域,加快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鼓励市场、社会各类主体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对在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的社区社会组织,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手续,制定相关激励政策,积极推动社工、志愿者服务活动深入开展,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民生保障服务。
    三是推进“多网合一”,建立“四呼四应”机制。加快推进发展与治理一体化的综合网格化服务管理,将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网格,依托社区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管理、消防、应急管理、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工作,实现“多网合一”。以“简单、管用、有侧重”为原则,建立“四呼四应”网格化基层治理机制,构建“一呼社区应”“二呼街道应”“三呼部门应”“四呼领导应”的联动模式。(海珠区委编办 艾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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