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委编办当好乡村振兴“服务官”

-- 荔湾区委编办2020-12-17

 

    荔湾区委编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重大决策和省、市、区工作部署,立足区情实际,突出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充分发挥机构编制保障服务作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一、抓改革、促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优化乡村振兴领域相关机构职能。2019年机构改革中将有关部门农业农村相关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设置区委农办秘书科,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二是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整合农业、渔政执法职责和队伍,实行统一执法。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设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实行“局队合一”体制,直接承担执法职责,有效推动形成权责明确、协同高效、监管有力的新体制新机制。三是深化街道体制改革。在规定机构限额内,根据街道实际情况,综合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治理办公室等5个综合性办事机构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因地制宜设置社区建设办公室,并明确街道社区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和管理涉农事务。
    二、建平台、明权责,为乡村振兴打造发展“微引擎”。
    一是强化平台建设。明确街道党工委建立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等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平台,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公共服务、综合行政执法重大事项,切实增强街道党工委对辖区各类资源的统筹管理,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二是强化放权赋能。2019年制定《荔湾区街道行政职权实施目录》,梳理出街道行政职权8类90项,推动街道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深化街道体制改革工作,按照实际需要、宜放则放的原则,将区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公共服务等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充分下放街道,推动更多资源、服务、管理下移,进一步激发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三是优化绩效考核。在区机关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置“乡村振兴”指标,对区属相关部门、街道落实区乡村振兴工作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同时赋予街道对职能部门派出机构领导人员的考核评价权,引导职能部门强化服务基层的意识。
    三、增力量、强队伍,为乡村振兴筑牢人才智力支撑。
    区委编办坚持优先保障、重点倾斜,以强有力的干部队伍助力乡村振兴。一是加强乡村振兴工作力量。2019年以来,统筹调配增加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各类编制10名,暂借7名行政编制专门用于实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以及黑臭水体治理等重点工作,支持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属下事业单位利用空编使用计划补充人员力量,进一步充实了乡村振兴工作力量。二是加强街道基层一线工作力量。加大区内编制资源统筹力度,进一步推动编制资源下沉,将机构改革中调整出来的行政编制,以及上级下达的、区内统筹调剂的事业编制下放街道,共下放各类编制670名,与2019年机构改革前相比,增幅达82.11%,切实有力强化了街道基层一线工作力量,为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奠定坚实基础。(荔湾区委编办  李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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