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委编办“三加强”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登记管理

-- 花都区委编办2020-12-17

 

    为进一步规范镇街敬老院的登记管理,推动花都区养老服务纵深发展,花都区委编办深入狮岭镇敬老院、花东镇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调研,登记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明规定。向敬老院介绍事业单位法人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如何规范使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管理机关如何对事业单位法人进行监督等规定,并将常见问题和相关解答辑录成册向敬老院派发,提高敬老院依法登记、规范运作的意识。
    二是加强业务指导重提升。对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业务知识在敬老院进行现场培训,同时积极听取敬老院对登记管理工作的具体建议,增强敬老院对登记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共同促进区养老服务的深入开展。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促发展。检查敬老院有无未按规定办理登记业务的情形,现场查看单位标牌、单位住所、开办资金等是否与登记信息一致,发现问题的限时整改,并将登记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引导镇街主动介入,形成监管合力。(花都区委编办 唐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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