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委编办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以强化党内监督为主导,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助推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实现“四项监督”同步推进、同向发力、同增质效。
一、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推动构建集中统一的监察体系。整合反腐败等相关工作力量,组建区监察委员会,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块工作牌子,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研究制定区纪委监委机关“三定”规定,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纪检监察、执纪问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等职能,同步做好转隶组建、编制置换等工作,确保改革到位、衔接顺畅、职能贯通。
二、强化巡察机构建设,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设立区委巡察办和4个区委巡察组,形成“一办四组”的组织体系,以体制机制保障推进巡察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充分挖掘现有编制资源,通过纪委监委系统内部调剂和区内统筹的方式,为区委巡察机构增配编制和领导职数,持续优化加强巡察工作力量。区委巡察机构坚守政治巡视职能定位,坚决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巡视利剑利器作用,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三、深化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贯彻落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要求,规范调整区市场监管局等13个部门内设纪检监察机构,明确协助党组(党委)和不设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具体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内设科室,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进一步调整优化纪检监察派驻体制机制,法检两院派驻纪检监察组编制调整为由区纪委监委单列管理,采取综合派驻+单列派驻相结合的形式,努力提高纪检监察派驻全覆盖的质量,确保党内监督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四、强化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工作,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单独设置街道纪工委书记,为街道党政副职级别,进一步加强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赋予街道纪工委监察权要求,在各街道设立区监委派出街道监察组作为区监委的派出机构,与街道纪工委和纪检监察办公室合署办公,依照党的章程、其他党内法规和监察法等法律规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把纪检监督、监察监督和基层民主监督结合起来,全力打通基层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越秀区委编办 沈羽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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