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委编办建立“一报一考一评”制度提升法制化水平

-- 花都区委编办2021-03-22

 

    花都区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编委《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本区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建立“一报一考一评”制度,形成工作闭环,推动机构编制报告制度落地生根。
    一是广泛宣传引导,树牢主责意识。将《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发放给全区各单位学习贯彻,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主责意识,树立报告是本职、不报告是失职的认识,提升执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的主动性。
    二是细化工作举措,明晰报告事项。精心设计部门机构编制报告事项清单,明确报告贯彻执行机构编制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任务情况等常规事项,增加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建议等个性化内容,全方位反映机构编制政策执行情况。
    三是严肃监督考核,提升报送质量。将机构编制报告作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案头分析材料,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并随机抽取部分单位开展实地检查核验。对存在问题隐瞒不报的单位,明确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将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严肃性。
    四是注重结果运用,突出报告实效。系统评估和全面掌握全区机构编制运行状况,通过报告发现部门间职责交叉、履职不畅的问题,并针对性制定落地见效的解决措施。对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研判,对各部门有价值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发挥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在强化机构编制意识、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改进机构编制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区委全面了解部门情况、科学决策提供参考。(花都区委编办 冼鼎翔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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