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委编办做实镇街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

-- 番禺区委编办2021-04-14

 

    番禺区委编办紧紧围绕做好镇街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在找准问题症结、规范机构设置、推动资源下沉、强化考核评价等方面下功夫,不断优化完善镇街治理体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一是“深”调研找准症结。印发《镇街体制改革调研方案》,聚焦镇街体制改革专题,联合组织、人社、司法、财政等部门组成4个调研组,主要领导带头深入16个镇街开展“深调研”,把脉体改运行机制,听取意见建议,梳理形成9大类共208项问题台账,协调区有关部门建立共建会商机制,研究解决镇街体制改革遇到的关键共性问题。
    二是“严”规范加强指导。深化镇街体制改革监督检查,规范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内设机构统一按“6必设+N选设”设置,事业单位统一按“4+N”设置,实现权责统一、协调一致。出台《镇街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建设指引》,明确委员会主任由镇街党(工)委委员担任,强化镇街党(工)委核心领导作用。严格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协调推进行政执法权下放、镇街权责清单拟定等工作,推动建立镇街与区属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
    三是“沉”编制盘活资源。按照“应放尽放”原则,将广州市下达的202名执法编制和区本级统筹调剂的199名执法编制全部下放镇街,全区16个镇街、2个管委会平均编制从改革前约33名增加至约54名,增幅达63.6%。建立“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编制调配机制,以辖区人口、土地面积、一般公共预算和企业户数测算镇街综合指数,优化分配镇街事业编制,促进资源合理有序流动,确保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事情有人办。
    四是“优”评价提质增效。构建“以下评上”考核机制,出台《镇街评价机关“令行禁止、有呼必应”考核实施方案》,统一设置“有呼必应”综合指挥调度平台,明确镇街作为呼应事项及派单主体,从四个维度对区职能部门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区职能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大“以上考下”统筹规范力度,将镇街纳入全区绩效考核体系由区委区政府统一考核,区职能部门不得直接考核镇街。清理“一票否决”事项,压减镇街考核项目,实施负面清单考核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和结果运用,助力基层治理走深走实。(番禺区委编办 谢鸿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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