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委编办“三个维度”扎实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 2021-08-26

    近年来,增城区委编办坚持规范与创新相结合,通过不断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加强监管等方式,扎实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保障。 
    一、“全方位”建立服务机制 

    (一)建立办理指南。建立“三个一”工作模式。一是建立一本指南,强化办事指引。编制《增城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服务指南》,通过文字+图表的形式,按照设立登记、变更登记、证书补领、注销登记、年度报告五项服务内容,运用“互联网+”的模式上,将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办结时间、相关要求等对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二是建立一张登记清单,做到底数清。依托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数据,制定《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表》,详细记录每一个事业单位的名称、举办单位、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并不断进行实时更新。三是建立一本登记台账,确保数据更新到位。建立《事业单位登记工作进度明细表》,确保机构编制文件下发后,事业单位能及时办理登记业务,做到数据真实准确。

    (二)优化审批流程。推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审批流程标准化工作,明确了受理条件、办事流程、申请材料、审查期限、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咨询渠道等事项。实行办理事项材料“一次性告知”制度,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事业单位实行当场核准,当场发证。对申报材料存在个别内容欠缺,不影响后续审查和判断的,实行材料后补,做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业务“最多跑一次”,对不方便到政务大厅办理的事业单位,可通过免费邮政快递上门收取件,真正实现不用跑。

    (三)做好细致服务。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与机构编制管理相结合,根据机构编制发文情况,及时、主动提醒事业单位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对部分事业单位申请人网上操作有难度的,通过网络、电话等渠道,远程协助进行指导和答疑解惑;针对业务不熟到现场办理的人员,安排专人“手把手”指导填报,确保服务无死角。

    二、“全覆盖”开展年度报告 

    (一)精心筹划。结合中央、省委编办有关要求,认真提前谋划,于每年12月底印发年度报告工作通知,详细明确年度报告的自查情况、范围、时间、流程和工作要求等,对报送中的注意事项作出详细说明,做到流程清晰、明白、简便。 

    (二)用心审核。严格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事业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通过“事业单位自评、举办单位初审、区委编办评审”等环节,严把政治关、业务关、法律关、保密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及时做好说明、退回修改,确保年度报告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事项严格把好审核关,对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信息与实际信息不一致的,及时通知单位申报变更登记,确保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事项的真实有效。  

    (三)贴心服务。年报工作中,工作人员主动与有关单位对接,强化服务意识,对年度报告常见问题进行梳理并撰写《常见问题解答》,最大限度地为事业单位提供帮助和信息保障,切实提高了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全过程”实行监督管理 

    (一)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为减轻基层事业单位工作负担,采取科室联动方式,即事业单位登记科室与机构编制监督科室联合检查,重点对机构编制落实情况、法人登记事项及事业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同时对事业单位存在问题对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进行解释说明,并将法人登记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供社会监督。

    (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严格按3%左右的比例抽取检查对象,通过每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重点检查事业单位是否按照宗旨业务范围开展工作,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网络监测等方式,加强事业单位“全流程”管理, 确保实现有效监管,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着力破解“重审批、轻监管”。

    (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运用“12310”网上举报受理平台,建立监督电子邮箱、投诉电话等多种社会监督渠道,发挥社会监督效应。对社会公众反映的相关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调查处理,并及时公示并反馈查处情况。(增城区委编办 吕伟东)

 

上一条:越秀区委编办“三管齐下”推动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下一条: 从化区委编办三项举措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