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传承保护重要论述精神,立足岗位职责,通过健全机构职能、配强人员编制、夯实基层基础等措施,持续优化历史文化传承保护体制机制,为推动全区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聚焦推进红色文化传承弘扬示范区建设,健全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机构职能体系。挂牌设立区文物局、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成立区文物管理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全面夯实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组织基础;设置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专业机构,进一步加大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撑力度,助力越秀擦亮红色文化品牌、打造红色广州文化名片。
二、聚焦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调优配强文化领域人员编制。推动编制资源向文化领域倾斜,落实文化领域事权下放配套机构编制保障,配备与工作任务相匹配的人员编制,确保文化市场安全平稳有序运行。同时通过进一步增配编制,充实文物保护专业力量,不断加强全区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制度体系建设、文物普查力度、文物巡查保护等工作,确保全区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工作职责落细落实。
三、聚焦夯实基层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基础,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和力量。在前期优化街道及所属事业单位相关文化职能和机构设置的基础上,会同区文化部门拟订《越秀区关于加强街道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实施意见》,明确街道文化站与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整合并挂牌,建立工作平台共同加强街道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并明确街道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分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及文化工作,街道综合服务中心1名副职领导专职负责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从事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人员编制不少于3名,推动街道公共文化服务职能进一步加强,从事公共文化服务人员力量进一步增加。(越秀区委编办 沈羽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