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严防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 2023-01-03

    越秀区委编办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严守机构编制纪律“红线”,通过抓好学习教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管,严查严防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主体责任。截止目前,未发现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一、开展机构编制纪律教育宣传,筑牢思想防线

    一是将《条例》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配套法规制度纳入区委编委议题、全区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区委党校课程,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机构编制的水平。二是对于各部门从事机构编制工作的具体经办同志,举办机构编制纪律专题培训会,重点强化“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把维护机构编制纪律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及时在全区范围内转发上级制定的机构编制管理、严肃纪律等相关文件制度,通过关口前移方式,从源头上筑牢预防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的思想防线。

    二、健全机构编制工作机制,筑牢制度防线

    一是以《条例》为基本遵循,制定《区委编委工作规则》《区委编办工作细则》《机构编制事项报送程序及审批规则》等一系列文件,细化完善各项具体制度规定,为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夯牢制度之基。二是完善实名制管理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业务手册》,进一步规范用编预审、入编备案、信息更新等工作机制。三是制定印发《越秀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监督检查工作长效机制。

    三、强化机构编制日常监管,筑牢监督防线

    一是加强对各单位执行机构编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结合机构编制核查、事业单位登记等多项检查,及时发现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风险点,对发现问题的及时纠正和补救,并跟踪监督单位限期纠正到位,化解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风险隐患。二是加强制度文件规范性审查。转发市委办公厅印发的《提醒函》及《规范性文件涉机构编制事项规定负面清单》,明确凡报请区委、区政府研究审定的规范性文件,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必须提前报编办进行审查;各部门不得在起草行业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领导讲话等各类公文中就机构编制事项提出具体要求。近3年,区委编办对各部门起草的近500余份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对其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有效避免“条条干预”问题的发生。三是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组织、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建立实名制管理信息和工资核定与统发、基本养老保险账户等信息核实比对、联合校验、定期审计等工作机制,杜绝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吃空饷”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越秀区委编办  闫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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