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越秀区委编办迅速组织学习传达,深入分析当前机构编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积极开展“四大专项行动”,着力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走深走实。
一、深化“扩权强街”专项行动。聚焦《决定》强调的“健全乡镇(街道)职责和权力、资源相匹配制度,加强乡镇(街道)服务管理力量”,在前期优化街道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向街道下沉各类编制668名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扩权强街力度,巩固拓展街道体制改革成果。研究印发《关于健全完善区直部门派驻街道机构双重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试行)》,要求派驻机构积极主动服务街道中心工作,实行工作双向报告及述职制度,赋予街道对派驻机构的指挥协调权、工作考核权及任免建议权,将派驻机构绩效考核与街道捆绑挂钩,进一步提升街道对派驻机构的统筹指挥协调能力,保证基层能调的动、用得顺。在机关绩效考核中设置“有呼必应综合评价”指标,由街道对部门处理“呼叫”案件的接诉即办、专业性、配合度、担当意识情况进行考核,以更大力度增强基层力量,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二、深化“基层减负”专项行动。聚焦《决定》强调的“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要求,立足编办职责为基层减负赋能,助力破解“小马拉大车”难题。减考核指标,按照“考少、考精、考重点”的原则,优化考核结构,大力精简以考“材料”、查“痕迹”为主的指标,避免考核过度留痕,力戒形式主义,切实减轻基层年底集中考核压力,推动从“量考”到“质考”转变,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激励约束机制。减议事协调机构,精简区级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着力解决议事协调机构过多过滥、叠床架屋的问题。减机构挂牌,对乱挂机构牌子和机构加挂牌子进行专项清理,严控新增机构加挂牌子;明确街道不对应上级部门设置机构,不再加挂各类牌子,为基层“减牌”更“减负”。
三、深化“优编强基”专项行动。紧扣《决定》中“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的要求,围绕社会工作、科学技术、政务数据、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机构改革验收评估,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严抓“三定”规定执行,推动部门依法履职,实现由“物理变化”向“化学反应”转变。建立编制周转池,配套研究制定《广州市越秀区编制周转池管理办法(试行)》,探索建立“保障急需、单列管理、专编专用、空编置换、人退编收、循环使用”管理机制,确保“控得住、管得好、盘得活”,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以及保障重点领域工作提供支撑保障。
四、深化“有为编办、先锋先行”专项行动。注重在党政机构改革、基层体制改革等重大改革事项、急难险重任务一线历练干部;建立“好文分享”“业务研讨”机制,研他山之石、琢自身之玉,积极破解机构编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促进业务能力提升。积极参与区重点任务攻坚,选派干部担任黄花岗街水荫南社区网格党建指导员,安排年轻干部赴华乐街锻炼参与招商安商、人才工作及环卫保洁等攻坚行动,安排相关科室负责人到街道蹲点调研,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的高素质专业化机构编制干部队伍。(越秀区委编办 陈小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