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网讯 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79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穗府规〔2016〕9号)(下称《决定》)正式印发,标志着广州市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工作背景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广州市于今年4月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审批部门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清理规范工作,对本部门、本系统行政审批涉及的所有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提出保留和调整的意见。对与上级对应的中介服务事项,原则上按上级的调整意见;对地方性法规或规章设立的中介服务事项,参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公布的清理方式研究提出意见。并要求除有法律法规依据外,审批部门一律不得自行设定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和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转为中介服务;严禁将一项中介服务拆分为多个环节;审批部门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以及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中介服务;依照规定应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的技术性服务,纳入行政审批程序,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竞争机制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一律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申请人的义务。
今年10月,广州市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清理规范标准进行逐项审核,研究提出第一批清理规范79项中介服务事项。
二、主要内容
《决定》严格对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清理规范标准,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中介服务事项79项,涉及20个部门47项行政审批事项,明确不再作为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共分三类:
一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评估、论证、鉴定、证明等材料,共31项。主要涉及国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商务、公安、教育、卫生计生、气象、新闻出版领域。这些事项取消后,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
二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改为由审批部门根据审批工作需要自行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共28项。主要涉及国土规划、交通、民政、商务、水务、城市管理、文化领域。这些事项将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竞争机制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财政预算。
三是仍需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但申请人可按照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机构提供服务,同时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技术评审评估,共14项。主要涉及发展改革、国土规划、工业信息、水务、林业园林、农业领域。
另外,市政府9月30日印发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下放取消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42号),取消了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对应中介服务事项相应取消的共6项。主要涉及安全监管、环境保护、林业园林领域。
三、清理规范的意义
多年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在促进政府部门依法履职、为申请人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服务事项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一些从事中介服务的机构与政府部门存在利益关联等,对冲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效,也加重了企业和群众的负担,扰乱了市场秩序,甚至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
今年以来,广州市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做好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近日广州市政府印发的第一批清理规范79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就是为了切实解决上述突出问题,使中介组织回归市场定位和服务本位,方便群众办事创业。该项工作也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破除制约行政审批提速增效“中梗阻”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释放简政放权红利,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四、下一步措施
市政府要求各审批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
市政府还要求各审批部门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后,各审批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有关监管措施,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上一条:市编办举办2016年广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暨专题培训会 下一条: 加强编制管理挖潜增效 保障政法机关依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