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着力构建监管有力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 2021-12-24

 

    广州作为国家重要中心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和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实际管理服务人口超2200万,民用车辆288万辆,辖内公路里程8984公里,货运量13.6亿吨,客运量4.9亿人次,城市交通运输的管理和执法面临着机遇和挑战。近年来,广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交通运输体制机制为目标,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为抓手,统筹谋划、破解难题、优化资源,在着力构建监管有力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方面做了一些探索。

    一、高位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机构编制资源是党的重要政治资源和执政资源,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改革不断深化的根本政治保证,是破解超大城市交通运输难题的核心关键。广州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建设交通强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国情、着眼全国、面向未来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在改革中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广州市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在组建市交通运输局、调整完善交通运输体制机制的基础上,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纳入机构改革高点谋划、同步部署、一体推进,统筹配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科学合理设置机构配备编制,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党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分层级分领域统筹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

    科学合理统筹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是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和全国政令统一的重要内容。广州市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执法层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跨区域执法常态化”的原则,分层级优化完善机构职能,整合原市交委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心五区和广州南站地区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市一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统一行使综合执法职能;外围城区各自保留区级执法机构,相对独立行使综合执法职能,市级执法机构负责跨区域和大案要案执法。同时,设置市级综合执法机构时,从工作实际出发,在市交通运输局按“客”“货”“路”三个执法领域设置三个执法处,负责一线执法工作,单独设置一个执法监管处,统筹执法工作,达到“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的目的。

    三、因地制宜构建重点交通枢纽执法机制

    广州市作为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白云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2020年跃居全球第一,广州南站客流量居全国铁路枢纽站第一。考虑到两个重点交通枢纽交通压力大、综合执法难等现状,广州市因地制宜调整优化相关体制机制。针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域横跨白云、花都两区,且进出机场主要通道在白云区境内,与中心城区联系紧密的实际,广州市将该区域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交由市一级负责。考虑到广州南站交通涵盖了铁路、公交、地铁等,综合协调难度大、各方联动频繁,由市一级负责综合执法更有力,将该区域综合执法上收市一级,由市一级加强对执法力量的统一调配和管理,组织协调交通运输专项执法及跨区执法。

    四、全方位加强执法保障

    广州市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在科学界定综合执法职能的基础上,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为解决市交通运输局增加行政执法职能后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按照“编随事转”的原则,将前期下达用于中心五区和广州南站地区范围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编制全部划转至市交通运输局的执法队伍,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供编制保障。同时,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加强执法装备配备相关经费保障。此外,推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通过落实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常态工作机制,不断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开展交通非现场执法,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使交通运输领域综合监管形成合力,实现执法监管信息开放共享、互联互通,构建监管有力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体改处  邓家钱)

下一条: 市委编办“四措并举”扎实做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