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委编办“严细实”构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新常态”
-- 荔湾区委编办2020-08-03
荔湾区委编办主动作为,结合巡视巡察工作,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全面推进机构编制自查自纠工作,构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新常态”。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出监督检查标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全面落实中央编办、省委、市委编办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解释,及时梳理相关政策文件。结合区委巡察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拓宽监督检查范围,将擅自设置机构、自行设置领导名称等5大方面12个问题纳入自查自纠工作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制定并印发《关于做好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实现全区79个单位“全覆盖”,明确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细化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压实责任分工。
二、发挥联动效应,“细”核机构编制数据。在监督检查中发挥双向联动效应,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底数全面梳理核查,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区属各单位在前期专项整改基础上,结合现有问题台账清单,全面查清问题,不瞒报、不虚报、不漏报。区委编办对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采用专人逐一核对、更新完善等方法,全面核查各单位报送数据情况。先后到教育、卫健系统实地调研,分别召开南北片街道专题调研座谈会,在调查研究中及时发现疑问,迅速联系单位核实。结合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地核查27个单位。建立与区委组织、人社等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三、坚持问题导向,“实”改真整见效到位。发挥问题导向作用,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核查信息、实地检查等专项督查工作,针对问题查明原因,找准切入点,归纳梳理建立完善问题库和整改台账,加强整改的针对性、有效性。通过明确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时限,适时通报整改完成情况等措施,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强化实名制系统管理,修订健全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完善优化业务流程,构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荔湾区委编办 梁戈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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