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委编办发挥体制机制保障作用助力学前教育发展

-- 增城区委编办2020-08-03

 

    近年来,增城区委、区政府贯彻上级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的有关要求,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健全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以城镇住宅小区、城市发展新区、老城区改造区、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聚集区等学位紧缺地区为重点,逐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满足户籍儿童、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常住适龄儿童就近入读普惠性幼儿园的需求。增城区委编办配合教育等部门,发挥体制机制保障作用,助力推进学前教育“5080”工程。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家底实情。了解掌握辖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相关情况,基本构建起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区幼儿园布局基本合理,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能较好地满足幼儿活动和发展的需要,儿童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135%。
    二是树立标杆榜样,增强示范带动。教育部门运营的幼儿园对全区的幼儿园建设起着示范带动作用,承担着辖区幼儿教育的业务指导工作。为了进一步强化其示范带动作用,并结合用好用活市委编委下达的部分基础教育事业编制,为7个镇街的中心幼儿园调整为事业单位建制幼儿园。配备50名事业编制专项用于招聘幼儿园教师,同步纳入2020年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计划,确保今年9月份新招聘的幼儿教师到岗。此外,区教育局会同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提出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增配全区由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幼儿园教职员工。
    三是提供政策保障,破解登记障碍。针对区教育局提出的村集体举办的幼儿园无法登记公办园的实际情况,区委编办会同区教育局分别向上级业务部门反映。省教育厅、省委编办联合印发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坚持公益属性、公办属性不动摇,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村(居)集体等组织举办的公办园,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后,符合全部或部分利用国有资产举办条件的,可依法申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破解了村集体幼儿园登记公办园的障碍。(增城区委编办 邓俊敏、吕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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