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委编办始终紧跟上级编办改革步伐,主动作为、有条不紊地推进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统一规范机构设置,并有力推动了镇街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一、结合实际,加强机构限额管理。根据省委改革文件精神,结合各镇街发展实际、功能定位和管理职权下放的考虑,并参考2010年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对各镇街的分类结果,对辖区内7镇6街实行分档明确:新塘镇为中央确定的经济发达镇,经济体量大,社会管理任务重,作为第一档的镇,设置12个机构;中新镇、石滩镇近年发展迅猛,落户项目、辖区人口显著增加,作为第二档的镇,设置10个机构;仙村镇比邻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受其辐射带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派潭镇、小楼镇、正果镇是以发展生态旅游为主的农业农村镇,均为较大镇一档,设置9个机构;街道方面,考虑到6个街道管辖范围较大,与建制镇相当,同时永宁街、宁西街、朱村街、增江街为增城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区多园”园区所在地,荔湖街、荔城街虽为市民集中居住地,但农业农村及征地拆迁任务依然较重的实际情况,明确6个街道均设置8个机构。
二、顶层设计,规范机构职责设置。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秉持综合化、扁平化的改革思路,加强对镇街机构设置的顶层设计。一是不得突破机构限额及机构规格,确保在限额之内设置机构;二是省规定设置的机构必须设置到位,确保名称一致、上下贯通;三是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在县域范围内,同一类别的镇街在设置上相对统一,不搞五花八门;四是挂牌机构数从严控制,坚决杜绝挂牌机构实体化设置。同时,为科学配置镇街职能,研究拟定了镇街“三定”规定模版,对镇街主要职责及其党政机构的具体职责等进行统一规范,确保镇街“三定”规定严谨、统一、规范。
三、理顺机制,构建综合执法格局。为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省的改革精神,加大属地管理的力度,对各派驻机构的设置形式或运作机制进行了明确。其中,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派出机构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整合设置。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派驻机构,以及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镇街动物卫生监督分所以属地管理为主,由镇街统一指挥协调。在此基础上,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联动,进一步细化属地管理方式,使镇街真正有职、有权、有物。上述机构的人员请休假、干部平时工作考核等日常管理以镇街为主,机关绩效考核归入所在镇街,人员办公经费由区局划转至所在镇街。业务由区局加强指导,机构编制事项、党组织及人员工资关系仍由区局管理。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由镇街提出意见、区局综合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人员调配及干部任免由区局书面征求镇街意见后,由区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要建立健全纳入镇街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全部纳入镇街工作平台,工作考核要征求所在镇街党(工)委意见。(增城区委编办 黄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