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通过整合优化促精兵简政。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根据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职责划转实际,相应对社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主要工作任务、内设机构及领导职数等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其内设机构精简45%,领导职数精简43%,建立起结构合理、人员精干、灵活高效的社保服务管理组织体系。二是通过机构撤并促职能转变。着力推动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将职业技能鉴定所撤并到就业服务中心,逐步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强化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联动,充分调动各类社会力量做好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促进职能转变。三是通过理顺职责促协同高效。理顺非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归口管理体制机制,将非参公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审核备案职责从组织部划转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效解决非参公事业单位管理职责分散问题,堵塞管理和信息漏洞,提高事业人才培养和管理效能。(增城区委编办 黄彩国 刘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