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委编办紧紧围绕“如何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如何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两大课题,利用街道体制改革契机,着力深化街道事业单位改革。
一、重构街道事业单位职能体系。打破现有街道事业单位职能体系,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同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事业单位承担,将原先分散的街道政务服务与社区服务职能进行整合,交由一个事业单位承担,统一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将原先分散的环卫保洁、消毒、出租屋服务管理、网格化管理以及“令行禁止、有呼必应”综合指挥调度等相关工作进行整合,交由一个事业单位承担,统一为机关履职提供支持和保障;将街道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结算工作与“村账代理”工作进行整合,交由一个事业单位统一承担;同步增强退役军人服务职能,着力构建清晰明确的职能体系。
二、重构街道事业单位设置格局。按照精简、综合设置原则调整街道事业单位设置,改革后各街道均统一设置综合服务中心、综合保障中心、财务结算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4个事业单位,均不加挂其他牌子,名称力求清晰易懂。通过机构设置的调整,一方面为街道机关履职提供更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事务保障,更好让街道集中精力抓治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另一方面着力打造“只进一扇门、办好身边事”的为民服务新格局,实现社区居民“有事就近办、有事容易办”,切实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重构街道事业单位编制配备。突出街道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充分发挥事业编制对街道工作力量的补充作用。按照“编随事转”原则,通过将关联性较强的工作任务进行整合,让原本分散且有限的编制资源集中起来,形成“拳头优势”,提升编制使用效益;同步盘活闲置的编制资源,由区委编委收回闲置编制,统筹保障重点领域、中心工作需要,此次改革盘活的事业编制全部用于增强街道工作力量,确保更多编制资源用于面向基层、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天河区委编办 郭振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