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突显机构编制服务保障能力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 荔湾区委编办2020-11-27

 

    荔湾区委编办强化机构编制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纵深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助力荔湾大招商、大建设、大发展。
    一、健全“营商”工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重大工作机构编制保障机制,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优先提供支持、做好服务。在区委编办牵头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中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纳入2020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以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着力点,助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组建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强化商务和招商职能,加大商务和招商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在全市率先设立区营商环境发展中心,为区发改局属下事业单位,办理营商环境具体事务。区绩效办在2020年度机关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增设“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对区属各部门、街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发挥机关绩效考核评估评价和正向激励作用,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明确“营商”职责事权
    进一步梳理清单,对部门“营商”权力事项、街道权责事项以及区、街职责边界事项等清单进行深化、细化,明确相关事权职责,提高服务保障中心效能。落实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相应机构职能和人员编制。将原区科工商信局下属事业单位区招商中心划转区商务投促局管理;聚焦荔湾“一带两区”重点建设项目,优化白鹅潭沿江总部经济带高效服务体系职能,为白鹅潭管委会增设企业服务科内设机构,增强企业服务人员配备,强化精准服务企业力量。在2020年街道行政体制改革中,明确区属各街道配合开展辖区内企业管理和服务,统筹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街道内设机构设置社区建设办公室,对辖区内企业开展日常走访联系,协助企业招才引智,集聚人才,将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基层日常工作,夯实保障质量,提高服务效率。
    三、理顺“营商”服务监管
    进一步深化巩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法治营商环境。归并执法队伍,统一执法主体,减少执法层级,组建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农业综合、卫生综合监督等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构建区-街两级“令行禁止、有呼必应”工作平台,将区直部门派驻机构与街道机构深度整合,推动执法资源整合、执法重心下移,提高监管执法效率。落实企业首席服务官制度,全力暖企惠企。区委编办主要领导以企业首席服务官身份挂点重点企业,了解企业经营发展情况及困难诉求,通报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健全与挂点企业联系机制,及时跟进协调解决企业诉求,协调跟进扶持政策落地落实,用党建“温度”助力企业提振信心。(荔湾区委编办  陈宝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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