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构建“四三三”工作法 科学统筹机关单位绩效考核

-- 荔湾区委编办2021-03-29

 

    近年来,荔湾区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运用“四三三”工作法,科学统筹全区机关单位绩效考核工作,通过区分设置“四类”权重指标,注重监管过程“三化”写实留痕,突出结果运用“三真”见实见效,构建以过程考核为抓手、以效果激励为导向、以整改提高为重点的绩效考核格局,有效推进了工作落实,最大限度激发了全区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
    一、区分指标设置“四性”,出好“答题卷”。
    一是稳定共性指标权重,提升“统考卷”分量。全区考核指标以党建引领为主线,包括通用指标、业绩指标等两项共性指标以及加权指标、评议指标两项特色指标。由“共性指标+个性指标”构成,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共性指标注重从面上加强对机关单位的管理,涵盖了党的建设情况、基础管理运行状况、信息公开情况等方面。在绩效考核中体现加强党的建设,整合二级指标“党的建设”“城市基层党建”方面的指标项,权重分值增加至占比20%。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的新要求,将“令行禁止、有呼必应”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占“基层评议机关综合评分”的30%。
    二是突出个性化指标功能,发挥“特长生”优势。优化指标设置,突出个性化指标,体现差异化考核。取消部分常规工作指标以及个别不能反映实在工作成效的指标。顺应机构改革后各单位职能整合,调整各类指标达931项,占总指标数的27%,同时将重点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垃圾分类”等6项内容纳入考核清单,调整后街道考核指标减少8%。重点发挥街道在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优势特长,新设二级指标“攻坚克难”,以及“治理黑臭水体”“拆违工作”“环境保护综合考评指数”等三级指标,突出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在解决了“常规工作常规干”的懒政倾向同时,实现了为基层减负的目的。
    三是体现考核对象差异性,引导“附加题”出彩。根据纳入考核对象的不同属性,实施分类考核,将纳入全区机关绩效考核对象的部门和单位“分门别类”为党群类、政府及法检类、街道类,由区绩效考核主管部门分别为这些部门单位制定考核指标,使其更具“可比性”。在各自类别里分别按照30%的比例评优,解决以往因为分类笼统造成的实绩难以比较、好坏难以区分的问题。
    四是增设负向激励机制,强化“差评率”运用。突出加权指标的负向价值作用,将原加权指标“奖励加分”优化为“奖惩激励”。在该指标项下增加“承担上级对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考核”的评估内容,增设负向分值,对应上级对该项工作的考核排名靠后,真正实现有奖有惩。区绩效办广泛征求意见,细化奖惩具体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加强督促落实,聚焦重点工作部署和完成情况,强化跟踪问效。数据采集单位持续跟踪落实情况,实事求是做好评价评分,力促区委、区政府各项重点工作走在前列。
    二、注重过程监管“三化”,当好“主考官”
    一是考核程序精细化。由考核信息系统管理员对原始数据初审,对扣分较重和满分指标数据,均向数据采集单位进行二次确认,核实无误后审核通过,从程序上减少差错缺漏。邀请考核对象参与复核,发现数据错漏可直接向数据采集单位申请复核,提高考核结果公信力。加强对数据采集单位的工作沟通和指导,完善三级指标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回应社会关切,增设街道“服务对象点击评价器评议”指标,体现考评指标的群众满意度、参与度。
    二是写实数据自动化。针对涉改部门人员调整造成分管领导、经办人岗位轮换问题,加强业务培训。选派业务骨干对考核流程、指标设置、复核反馈、数据采集、录入系统等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讲解,提升数据采集部门业务能力。运用“机关绩效考核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数据采集和统计,实行网上打分、网上反馈、网上统计“三位一体”运作,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与区政务数据局、信息系统软件运维公司、等级测评公司之间“信息共建”,按要求完成考核信息系统等级维护和备案工作,确保考核信息系统安全。
    三是核验机制规范化。广泛评议彰显公正。对评议指标进行整合优化,分为内部评议和外部评议两个部分。内部评议为区领导评议,外部评议为基层评议机关综合评分和特邀监察员评议。多种评议方式确保了评议结果的广泛性和公正性。察访核验查漏纠错。由区纪委监委机关等单位组成察访核验组,按比例抽取考核指标进行察访核验,涵盖了通用指标、业绩指标、加权指标及其他指标录入情况,确保考核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突出结果运用“三真”,树好“风向标”
    一是成绩反馈见真。三级指标的绩效考核结果由数据采集单位负责反馈,考核总分由区绩效办负责反馈。成绩反馈情况涵盖所有考核对象,以及通用指标、业绩指标、加权指标、评议指标的具体得分情况。考核“成绩单”集中向各部门和街道反馈不足之处和评价意见,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二是督促整改求真。健全机构编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开展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执法检查,实现全区单位“全覆盖”。联合组织、人社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将结果作为绩效考核内容,在考核时重点核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实行落实不到位减分制度,建立“督查指出问题、考核督促整改”的“监管链条”,以工作“精细化”提升考核“高效化”水平。
    三是奖优诫后较真。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决策、政策制定和调整财政预算、机构编制管理、干部问责及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在单位评级、干部评价、绩效评优上广泛应用。近年来,机关单位考核90分以上占比单位超过80%,服务民生和区重点工作单位民政、教育、发改等4个单位新晋前10名,体现了荔湾区委、区政府突出民生实事,推进公共服务质量,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长足进步。(荔湾区委编办  何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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