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关于“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从严规范适用岗位、职责权限和各项管理制度”的改革要求,根据市委编办的工作要求和增城区委区政府工作的统一部署,增城区委编办积极行动,扎实推进编外人员清理规范工作。目前已完成配置各机关事业单位的聘员数额,出台聘员管理办法,编外人员清理规范工作基本完成。
一、做好聘员的过渡工作。要求各镇街和各单位部门制定聘员过渡方案,要严格按照聘员管理办法的要求和步骤,稳妥有序、公平公正、不折不扣的落实聘员过渡工作。
二、妥善分流人员。要求各镇街和各单位部门制定消化人员方案,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妥善开展人员分流工作,要耐心细致做好解聘人员思想工作,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确保稳定、工作不断不乱和人员消化到位。
三、加大宣传力度。把编外人员管理政策宣传融入机构编制政策宣传,列入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内,列入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领导干部轮训学习班教学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加强编外人员管理的意识,促使各镇街各部门进一步重视编外人员规范管理工作,按照“谁用工、谁清理、谁负责”和“依法依规、稳妥有序”的工作原则,不折不扣落实编外人员管理主体责任。
四、完善职能部门的制约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相互约束”机制,形成在“规模控制一薪酬标准一经费支出一人员管理” 工作上相互分工、协作、制约的闭环管理制度。
五、要严格落实“一个口”审批。把聘员数额视同编制管理,坚持聘员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审批制度,实行编委会审定、编委一家行文、编制部门一家承办的审批制度,切实规范聘员的管理程序,从制度上避免违规问题。明确未经区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或区委编委批准或授权,区级业务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设置以及干预下级设置聘员事项。各镇街各部门根据事权职责、财力状况、区域发展等实际情况,在配置数额内管理所属聘员。
六、落实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编外人员规范管理的监督检查,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编外人员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擅自使用编外人员、不遵守区聘员薪酬标准、不执行聘员适用岗位、未按规定签订用工合同等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将编外人员规范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区巡察、审计等监督范围,确保各项政策规定落到实处。(增城区委编办 张细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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