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三个实招”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出真章见实效

-- 越秀区委编办2021-04-14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越秀区坚持优化协同高效,以条块分明、局队合一、重心下移为着力点,推进执法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配置更加优化、执法力量更有保障,着力构建责权统一、上下贯通、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一、条块分明,推进机构设置更加科学。根据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精神,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推动同一领域或相近领域执法职责整合,组建市场监管(农业)、文化市场、劳动保障监察、安全生产等领域区级综合执法队伍。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和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实行垂直管理的要求,做好相关执法队伍划转到市的相关机构编制调整工作,并综合考虑区级交通运输管理的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充实交管总站机构编制力量,确保改革平稳过渡、有序衔接。
    二、局队合一,推进职能配置更加优化。认真贯彻执行“局队合一”体制要求,全面整合执法机构和职责,规范部门内设执法机构和名称设置,推进机构职能配置更加优化。规范制定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文化旅游、规划和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三定”规定,压实部门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的主体责任。按不同执法领域、执法片区,分别设置若干执法科(执法大队),以局机关名义统一开展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同步加强部门执法协调和执法监督机构的建设,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
    三、重心下移,推进基层执法力量更有保障。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执法队伍、执法职责、执法资源,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实现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强化基层编制保障,将原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派出街道机构393名编制全部划转街道,另新增下沉街道各类编制共275名,确保基层事情有人办。按照“实际需要、宜放则放”的原则和“确保接得住、管得好”的要求,科学开展事权下放工作,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卫生健康等5个领域的执法职权下放基层,逐步提高基层执法能力水平。(越秀区委编办  沈羽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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