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委编办多措并举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 2021-10-28

 

    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保障。荔湾区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通过建立常态化学习宣传机制、完善机构编制制度建构、把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关口等举措,不断强化机构编制法治思维,提升机构编制法治质量,不断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走深走实。

    一、以贯彻条例为主线,建立常态化学习宣传机制。

    牢固树立机构编制法治意识,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将《条例》列入各部门党委(党组)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先后在区委编委会、区委常委会上专题传达学习。开办全区干部《条例》学习培训班,邀请上级编办领导专题辅导,纳入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干部培训课程。结合深化改革、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调研,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融入到日常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向全区各单位开展《条例》的宣讲和答疑解惑。通过政治理论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列入室务会议第一议题和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分层次、有步骤地开展学习研讨,并开设“编学习微学堂”微信平台实时推送相关内容,不断强化自身学习。

    二、以规范管理为抓手,加强机构编制制度建设。

    区委编办多点发力,持续探索加强机构编制制度建设,修订完善22项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及业务流程,编制形成《制度汇编》。落实编委领导体制调整,修订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编委运行机制。主动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在机构编制管理、编外人员清理规范等方面研究制定出台管理办法和方案。严格按照党管机构编制原则以及归口管理的要求,出台制定落实区委组织部归口管理区委编办要求的相关文件。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业务流程,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办理程序,围绕编制使用、实名制管理系统、调整机构编制事项、“三定”规定的制定和修改等方面,将机构改革期间强化实地调研、合法性审查等好的经验做法写入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定了《荔湾区机构编制决定事项督查办法》《荔湾区机构编制“12310”举报受理工作规定》《荔湾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信息维护办法》等。聚焦打造荔湾人才高地,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手段,探索建立编制“周转池”制度,制定《荔湾区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保障管理办法》。

    三、以监督检查为依托,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和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协调会商工作机制,结合区委巡察、选人用人、机构编制自查自纠、事业单位法人公示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三定”规定落实、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条条干预等情况跟踪评估。抓好《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检查和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推动形成从制定、执行到监督的全链条管理。充分利用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加强数据动态监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预警,督促纠正,构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新常态”。建立完善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结合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制定《机构编制问题台账》,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明确问题清单、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秩序,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发挥绩效考核督促作用,在区机关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设置“机构编制管理”指标,逐年优化评估内容,形成对“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机构编制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编制文件落实情况、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情况、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编外人员规范管理情况、网上名称管理、承担重要改革任务完成情况”等重点机构编制工作的全面评估。(荔湾区委编办  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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